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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VER SAY NEVER.
2009-11-05
MICHAEL BUBLE的老歌HOME相当解乏。。。如一杯热牛奶入喉,甜蜜润滑。很疲累。。。但都是值得的。
很想写点什么,提笔又断兴,贴几张在泰国时拍的照片吧。其实有很多可写。懒屁股垛在椅子上。起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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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those shining flowery lady boys.
2009-10-13
国庆假期去了趟泰国。从曼谷窜到普吉岛。该吃的该买的该玩的都做了,在海边穿比基尼骚首弄姿拍了照(其实也没骚,知道骚不好,只好本色发挥了把),当然,也看了一直想看的人妖。
当地人叫她们LADY BOYS,于是我们就到岛上最有名的SIMON CABARET看这些BOYS。
这次是近距离接触。演出开始前姑娘们(就让我这么称呼她们吧)鱼贯而出,游客们像疯了般地冲上去,拍照。
姑娘们是真的骚首弄姿,秋波款款,笑容满面,频频向我们招手,邀请合照。合照完一伸手,小费,这才是重点(40铢起一张照片)。是说中文,大概是她们接待中国游客练出来了吧,或为适应市场特意学的。
给了100铢。“不够,再给一百啦,你拍了两张。”跟我合照的从我手里半拽去另一张钞票。她原来是演出团的台柱子,大牌,价格高。
我有点后悔,我其实不最喜欢她。在花团锦簇的姑娘们里,她其实最像BOY。装扮也最妖艳,顶着夸张的大孔雀毛冠子,厚厚重重的一大堆颜色,不是我的TYPE。我才不管她演艺好,在我的标准是谁被制作的最像LADY,谁就最好。
于是我往后排寻找,果然有位貌若天仙的姑娘。穿着鹅黄色的公主卷裙摆礼服,静静站在一群媚笑揽客的姑娘里,不招手,只娇甜微笑,很有一种恬静的芳貌,完全符合我的审美。她还不时拿纤手当扇子在脸庞前扇,更有一副娇羞。我对着她猛拍了几张。这才是我心目中十足的LADY BOYS 形象,我赞叹。
纠正了以前一个片面想法。LADY BOYS原来也是环肥燕瘦的,并不全然是高挑秀丽。矮胖的甚至挺着肚腩,在台上能惟妙惟肖地表演黑人歌手和日本艺妓,举手投足,眉来眼去,拿捏抛掷的尽是诙谐幽默,并不靠外表,也能挣一席之地。
婀娜多姿啊,她们在舞台上,灯光下不可方物,骨头像酥了似的,令我这个真女人都自惭形秽。
可是我一边看着她们,一边怎么也压抑不了对她们的同情。那种在她们如花的外表下更被反照大的同情。像一面镜子大的同情,会不会也毕现出她们无法隐藏的悲伤呢。
附:上一些照片吧。兴奋地冲到她们面前的我恨不得用一个镜头就将她们一网打尽。可是那样网到镜池里只会最后是一条一条小鱼,于是为了清楚些,我一条大鱼一条大鱼地,在跟我一样兴奋的拥挤的人潮中,匆促地顺着拍下去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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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is a fabby arse.
2009-08-13
头重脚轻。焦灼从来都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。遗憾的是并不十足勤奋。
昨晚在一条水边看到两只小狗,黑暗里脖子上的荧光灯球亮闪闪,提醒了我没有一脚踩到它们。后来那两只灯球跑远了。他们的主人跟着它们。短暂的静谧的如茶一样的时光。我站在其中想伸手拥抱它,知道不能,心里微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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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Blower's Daughter
2009-08-02
在听蔡健雅版的THE BLOWER‘S DAUGHTER。不如DAMIEN RICE的好。
记得是有一次回国的飞机上,在机载广播里,第一次听到DAMIEN RICE唱这首。瞬然被击中。
我看向窗外,靠窗的一个陌生女孩正泪流满面,泪流满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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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评 ——给《世界是我的床》
2009-07-22
我黄色的小确幸
题记:我唱过很多首歌,做过很多个梦,看过很多本名著,此刻却只捏着这枚黄色的小确幸。
LONG LONG AGO,有一头加肥猫。他长啊长,依然要加肥,但已然更骚。他里骚,外也骚,很表里如一。
当然,“骚”是文言文,它的白话文是“浪漫”。
这是一头浪漫的猫,很可敬。因为在这个随时能落于沉重乏味的时代里,轻松浪漫,且持之以恒地轻松浪漫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更不容易的是,这头猫将自己的毕身精华炼成了一本书,《世界是我的床》。
这本封面黄彤彤的小黄书比起他的前一本密集《三分之一的加菲猫》来,“更黄更暴力”。
作为《三分之一》的延展,它依然围绕人类的偶像加菲猫,但对它的研究和联想更透彻更浩瀚。它更黄,因为它更袒露对生活的热情蜜意而毫不掩饰;它更暴力,因为它更毫不客气地嘲笑和掖揄对生活的垂头丧气。
用加肥猫的话说,他想要读者们成为心灵上的胖子,像加菲猫身材胖那种百摧不倒地喜笑颜开的劲头。他并且罗列了一大堆理由:啊,生活里原来还有这么多可以高兴的事,几乎每件小事都是乐子,只要你有“寻欢作乐”的决心。
比如吃樱桃和葡萄也能吃出爱情一样的火热;一卷新手纸都能让人满心欢喜;洁厕灵和马桶都能成为小说里缠绵悱恻的名字;旅行途中为捉摸不定的艳遇心潮起伏;而身处拥挤局促的公交车上,也能当迎来送往的得意自由的牧羊人。。。。。。张爱玲口中“咬啮性的小烦恼”,“华美的袍上的跳蚤”在书里都成了令人会心一笑的小幽默和小幸福。
我欣赏书里看生活的低态度。它一点不想把生活写成华美的袍子。华美易逝,穿在身上也得小心翼翼,都是限制。不如自由自在穿布衣,有线头支将出来,也不是诧人的事。这才是聪明的——一开始就让自己轻装上阵,好灵活穿梭于凡俗。因为显然在仙丹发明之前,凡俗是我们所立之本。
等看完书更会发现,凡俗里这些小幽默小幸福其实都是浪漫。浪漫不仅是大捧玫瑰或绚烂烟花,更是真正热爱生活的眼光所到之处的每一个小喜悦。哪怕是调侃馋嘴男人或永远“有情饮水饱”的女人,也能让读者窥见男女之间亘古不变的小趣味。或者干脆来一句宏伟的总结:“在这个世界上,男人存在的最大价值,就是替一直犹豫不决的女人做出决定”。看着忍俊不禁又真觉在理。
我还爱书里引的一些话。是精小针线活里恰到好处贴的一些红花。
比如“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,看过许多次的云,喝过许多种类的酒,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。” 我真的觉得浪漫。因为我一直认为,真正浪漫,即是能表达所想表达。人在一世,抵牾交错不断,有多少话说不出口或不能说。畅快从来似天边浮云,看似近而已。加肥猫很狡猾地用沈从文的名句讨了女读者的欢心。大概这也是他的真表达,既然他是那么浪漫。
最后我得解释一下此文名。“小确辛”是新学一词:微小而确实的幸福。真是贱贱的又很精准的可爱。而这本小黄书《世界是我的床》——甭管它的名字起的是多么宽广响亮——在我就是一枚可爱的小确幸。虽然小,但很真实。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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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写的一些诗。多是用来逗趣同事或朋友——把他们的名字含在诗里,把他们写的很惨,或浓情以贱的样子。丢的东一处西一处的,现在收集起来。但还有很多已经找不到了,拼命回忆,只记得其中一首的末句“此心已付仙蓬莱”。我记得当时很喜欢那首,写出来后觉得很舒畅。有点后悔。我以前没有保存的习惯,而现在随着年长,愿意将自己的东西攒起来。哪怕只是零碎,也是自己的。
但你有没发现,把它们堆在一起,不会觉出它们的意味,因为太多了。一首一首,一小杯一小杯毛尖小茗,也许会更让人去细品。
(一)
普洱汤沉冷月迟,
锦灰堆吟秋寒晚。
话里人间都是好,
且说闲愁不凭阑。
(二)
紫毫悬墨墨不垂,
为一归字归难催。
南亭花尽春已老,
弱簪蕉下闲划悲。
(三)
日映桃红惹沉绿,
夜隐夏风逗轻纱。
忆起去年今日事,
敛上拂尘下莲花。
(四)
窗隔灯远伴孤峦,
夜稠月细沉金环。
揽镜一点新颜露,
梦里瑶台宴旧伤。
(五)
寒催秋红红益老,
冷剪秋阳阳更残。
为别前尘去日事,
梦里只饮孟婆汤。
(六)
金樽清酒映烛红,
暖帐霞冠对夜中。
月上霏雨渐歇后,
为与春风贺新容。
(七)
花睡小园低旧蕊,
枝挽画眉吟日斜。
浮香绕树痴心留,
为织春衾不诉归。
(八)
花睡小园暮,
枝挽画眉吟。
浮香绕树留,
为织好春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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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 are not really into that.
2009-07-14
胡汉三又回来了。终发现何以解乏,唯有写字。为了能让这三分地KEEP GROWING,我决定速写一直以来想速写的陌生人的东西。唯一标准是速!拒绝一切抵牾、迟疑和修饰。只想风驰电掣一气呵成。一气呵成才会让我舒坦。
SO,噹噹噹,第一篇快刀上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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陌生人(1)
是在回英国的飞机上。正飞往阿姆斯特丹转机。听说阿姆斯特丹机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机场,但我后来并没注意到这一点。我无心注意。中国又被抛在身后了,现在心飘在半途,想全神贯注分析出自己的离别愁绪,好让自己专注地忧伤。你知道,专注地忧伤也比无所是事要好。那也是一种目标。
后来只觉阿姆斯特丹机场很空旷,飞机一架架降落起飞,倒下一批垃圾,运走另一批垃圾。
她坐我旁边,靠过道坐。我坐中间。靠窗是一个女孩。我大部分注意力都在靠过道的她身上。
她从一开始就不想隐没在奔波者和离家者的疲劳和忧伤中。BIRD OF PASSAGE。这个美国俚语我记得很清楚。我经常用在自己身上,尤其当一个人行走的时候,好让自己顾影自怜一番。在特别的场合,还会赚自己几滴眼泪。我觉得她也是居无定所的人,她脸上透出这样的神气。
那是一张精致光洁的脸,很细心地收拾过,是一张被丰厚的物质滋养着的脸。但是那上面全是落寞。她越热情大声地跟过道对面的女孩说话,那落寞越明显。
她伸出她的两只手,一一展览手指上的戒指。几乎隔一只手指就有一圈金色或一块宝石蓝色或红色,光彩夺目的。宝石蓝被切成六边形,正中那一面幽深的像冻起的一片湖水。她慷慨潇洒的神情暗示了那些都经得起测试。
“哦我喜欢你的戒指!我一直都喜欢施华洛施奇!”她像唱歌一样说道。她说话有点说法语者的口音,一派浪漫和充满激情的样子。女孩对赞美很满意,把她戴着一只玉扳指大的琥珀色水晶戒指的手递的更近。她的赞美赢得了她们淘淘不绝的关于珠宝首饰的交谈。
我很喜欢她说话的腔调,热情地往上冲,到了一个点又能准确地优雅地降落,我猜想她长住法国。她似乎对自己的某种贵族气也很满意,喋喋不休,后来直接用法语。她的法语很标准流利,我听着很享受。我希望她一直说下去,像一只温和的年长的鸟一旁嘤嘤啼鸣。我需要一支催眠曲。因为我已有点昏昏欲睡。忧伤越来越明确和明显,让我疲累。我含着眼泪想,哦,忧伤至少好过无聊,它是有滋味的。我就开始揣摩它的滋味。面目不明,我想,就像我的前程。
她也累了,由引吭高歌转为喃喃自语,还是用法语。有些怪异,法语是用来高亢地表达的,而不是低低藏着。她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念咒语的老巫婆。
我和巫婆都睡了一觉。醒来时我的眼角挂着一颗眼泪,我猜它是从我的梦里渗出来的。而她则是被重新充足了电的电池。她左顾右盼,最后才注意到一旁的我。我没有玉扳指大的施华洛施奇戒指,只戴着一小截玉。在她决定要把时间花在我身上后,她仔细观察了我。我胸前的那截玉让她有一点满意。
“玉,不错。你看我,也是玉。”她抬起她的左手腕,一只沉润的玉手镯。
“什么种的?”她问。
“冰种。”
“我这是羊脂。新疆买的,三千块一只。”
“很珍贵。”我说。
“你眼光不错。” 她很满意。
“噢,你这是转机到哪里?” 胜过幼小不是光荣,她意识到这一点,作为补偿,她开始关心我。
“英国。”
“地方不错,不过天气似乎不那么讨人喜欢。我在那里住过不短时间呢。”
她后来还关心了我在英国做什么。当然要延伸评价其他国家,英国是个好契子。而我没在其他国家做过什么,但重要的是她做过。
“我去过法国,巴黎,尼斯。。。。。。你知道,我在那儿待了大半个月。做什么?噢,当然是度假。美妙的度假,这就是我要做的和享受的。西班牙,意大利,希腊,喔,当然也少不了美洲。。。。。。”
那些名字让我神往。在它们的装点下,她让我有点抬头看她。走过很多地方的女人总是美的,哪怕走成了一双粗壮的腿。
我问她将转往哪个城市。
“日内瓦,”她说,“我住在瑞士。联合国欧洲总部你一定知道吧?我就住在对面。”
那时候我还没去过日内瓦。我想象着她的家,雄伟的联合国欧洲总部在正中,她的家在对面正中,很可能是精致的花园小楼,带开满火红玫瑰花的小阳台。都是在我脑中地图的正中。我想象中的任何地方都是在正中,但当我去看时,它们却只占我视线的一边角。想象总比现实宏伟而庄重。
自然而然她谈到她家里的另一个主人。
“我二十二岁时遇到我的先生。八十年代初,那个时候不是随便就能喜欢外国人呢!但我不怕,我做事情从来不管别人怎么看!我是个师范学校的学生呢,学中文。我满腹的中文没让我当语文老师,而是随我漂洋过海来到了瑞士。全是中文,没一丁点英文和法文。但我不怕——爱情哪需要语言!我一边比手画脚一边就漂洋过海了。我妈说找个洋鬼子肯定会后悔,她的预言不准!我跟我的洋丈夫一起比谁都过的丰富多彩呢,地球让我们跑遍了!”
她说“丰富多彩”,没说“幸福”。两者谁包含谁呢?
“我儿子今年19了!我今年要跟他去南极!南极!”
她的思维像袋鼠一样跳跃,从她的一个男人迅速移到另一个男人。
云海真美,在窗外。我忍不住欠过身去看窗外。外面是个柔和的晴天,不打扰窗旁那个女孩的憩眠。机载电视上在显示飞机的所在地,纬度,及在空中的高度和时速,一道柔滑的弧线从飞机的尾巴漏出来纵越在世界地图上。
我脑筋有些滞沌,我不对自己有任何期待地摊在座位上,听她的话语。我间或插一句,显示我在注意听。我想鼓励她说下去,我想拿她的话做背景。我的某块寂静躺在她的喧闹之上,有一种安全感。
“噢,天黑了。”她说。
窗外果然是一片黑夜。我们从白天飞进了黑夜里。时差是我们这段旅途中每一站的标签,上面画着它对应的太阳,云,或星星。
灯被熄灭,人声不约而同降下来。没有了声音突然觉得有点冷。原来声音是可以取暖的。我想身边这个瑞士女人也是这样的想法。她依依不舍地呢喃,用法语,含着一点叹息,深情得像临睡前的祈语。
她合上眼的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眼角的黯然。我也许根本不可能看见,我想那是我的想象。卸下她一个白天喧闹的努力,清清静静那个黯然的她才是她真的自己。可难道睡眠不是另一个慰藉吗?一个沉默的慰藉。
我有点怀念她,这个陌生人。我想是因为我喜欢她最后的那段话。那才是她的告白,我想。
那是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。我用我的忧伤丈量机场的空旷。我的忧伤与其来自于离别,不如来自于前途未卜。我对未来一无所知。很明显,无法预见比预见痛苦还让人痛苦。
阿姆斯特丹机场里彩雕木郁金香随处可见,还有五颜六色的木鞋,成双成对的,由来往的成双成对的爱人们拎着,很相配。
她似乎终于接受了她的形单影只,不再用她的话往她脸上的落寞刷粉。她松开了她自己,任自己像片柔顺的纸巾在空气里飞荡。她的顺从令人舒适。我想她自己也在享受:她坐在我对面的长铁椅上,一言不发,眼神垂落。顺从寂寞真是件令人舒适的事。
“我和我的瑞士先生三年前就离婚了。”她突然说,望着我。
我一点也不惊讶,我知道这是她一开始就最想说的话。
“嗯。”我温柔地看着她,带着一种感激。
“他遇到了一个更年轻的,你知道,我再漂亮也有老的时候。”她摊摊手。
她确实是漂亮的。那双眼睛年轻时一定像杏一样妩媚圆润。她专注倾诉的时候,仍有她婉转的凝眸。她小巧的嘴一丝不苟地描着口红,有古代仕女的娇秀。她的皮肤依然光洁,扎实的底子只让岁月留下了一些细纹。她一定在用好护肤品尽力抹平它们。她微胖白晰的手又为她的仪容拉了一些分,小女孩似的微胖白晰,乖巧地戴着她那些珠宝,指甲修成淡粉色。她对于她身体的认真透露了她的坚强。
“噢,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。我厌倦再去说它了。我很伤心,那时,因为我是那么爱她。你相信爱吗,孩子?”
我没有回答。她叫我孩子,我突然被这个感动了。我突然觉得我渴望的安慰就是这个。
“喔!生活应该继续!我们和平分了手,既然他不再爱我,我就该给他自由。他什么都没有,我们什么都没有,这些年,我们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环游世界了。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!——什么都没有。我一个人过,政府给我租了一套房子——噢对了,就在联合国大厦附近——我还去联合国里教课。教那班外国佬中文。你看,我一个人也活的很好。”
“嗯,”我说,“那一定是的。”
我笑着望着她,她也笑,咂咂嘴,回头看她登机的地方。
机场总是个垃圾中转站。轰轰,运垃圾的来了。轰轰声将我们的静默分割。
“等待总是美好的。等待吧,孩子。”最后的一刻她突然对我说。
多么不着边际的一句话,突然降临像我俩之外的第三者。又多么让人热泪盈眶的一句话,想立刻包好了揣在怀中。
红绿相交的中式布褂,黑色中式丝绸裤,红色绣花鞋。一色中式。我原来是第一次打量她。她的裤子原来那么短,三角形的裤脚吊在她转身的脚踝之上,摇啊摇,像两只半空中摇摆不止,始终无法被安放下来的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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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ok! It is snowing goose bumps!
2008-12-25
相当想去旅行,在最不宜出行的深夜,念头却最强。
怀念以前在欧洲游玩的日子。自己的一些身影——哪怕并不能看见自己的背影,也笃信自己自顾或感受的能力——走过的一些城市、小巷,坐的一些车,遇到的一些人,如胶片一样在脑子里移动。
在布鲁塞尔那家餐馆里,那杯卡布其诺,似乎还在手心里温热。那是个有魔术表演的餐馆。一群老人,会神奇地给我变一个球。我喜欢他们。我一个人,坐在远离就餐区的咖啡吧里,有点孤独,又自得其乐。他们会走过来跟我说话,我知道他们是过来陪我,一种温和自然的美意。
老板也是个老人,很潇洒倜倘的老头。他推荐我去布鲁日,“不去你会遗憾的,”他说,因此我第二天一大早跳上了去它的火车。在火车上我写了三张明信片,我记得。旁边坐着的是一个佛兰德男人,会一点法语。比利时就是法国和佛兰德人。那个餐馆老板是法国人,他一点也没浪费法国人的天性,他告诉我他结过三次婚。他叫亚历山大。分别时我们互留了e-mail。我那时想以后一定会给他写信,他是那么有趣。我后来还是没写,煞有介事地忙,以至于很多朋友都疏忽了。一个久未联络的人,时间越久,越害怕开口。
我在欧洲的旅行大多是一个人。我非常享受,也不无伤感。但若真要称重量,前者会死死压低天平一端。也有趣的很,我有时间出行时,大家都在忙。总错过。最遗憾的是没和最亲爱的馍一起远行一趟,匆匆地就这样彼此思念在大洋两岸了。
但旅行就这样。旅行的意义在于分享,要么独占。不能和在乎的人一起分享,倒不如自己上路。一个人走在一个城市的时候,是真的能觉得皮肤在被这个城市触摸的。一个人走,也更能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那个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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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 kids all eat turkeys.
2008-12-24
刚洗完澡,晾那把长而无当的头发,不能睡,也未有大把时间伸展,所以写个小博吧。除点草,证明我还是这块地的主人。
今天是圣诞节。我喜欢的节日,并不想郑重其事地过,只心里觉得它很浪漫。一点小情怀,装点生活,摆在窗角,窗帘后隐约闪两闪,已足够。而如果当大地毯铺满整屋,反显得粗凡。高兴地给几个朋友发了短信,也觉得浪漫和温暖。
晚上去买了书。好久没这么使劲买全价书了,爽的很。添补了两本张爱玲的书,这样在我觉得空洞的时候手边有足够她的书读。杀焦灼的好帮手。
阿加莎的小说也添置了些,这样我的收藏就全些。不敢一下买完她的全集,怕用力过猛终有一天会丧失了兴致。侦探小说她始终是我的最爱。瘦弱的女人,写那么狠和狡猾的杀人,真够迷人。
沈从文的自传也买了一本。我记得在黄永玉的笔下,他表叔是个挺可怜的人。我想那是因为相比沈,黄他自己是个厉害的角色。黄厉害是因为他快活,快活的人总是走的更久。因此一直以来沈在我心目里更成了闷闷不乐、总倒霉的人。因着这份缘由并不一定站的住脚的同情,我更想看他的自传了。
哎,可又有谁不承认,同情本来就是云一样飘忽而主观的呢?女人的同情呐。。。嗯,就像吐吐沫,呸,呸,往左右手心各一口,再双手合起一揉,两口都揉没了——自吐自消。
睡了睡了。严重缺觉啊。听不知道什么名字的中文歌。崇洋媚外的我,破天荒。也挺好听。都是这温柔的夜,将什么都美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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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t of Me.
2008-12-09
还在听BEST OF ME,只因为喜欢它的歌词。
突然生起一个小念头,比如和某个朋友已有两三月未见,两三月没什么,但一想上一次见面是在秋天,而现在是冬天,已跨越了季节,觉得很神奇呢。想到把季节跨越了,就觉出时间的狠。
昨天看了张爱玲的对照记。她的书我是随时都喜欢看的,尤其心里觉着空洞的时候。她的文字会更增添苍凉,但我喜欢——它们强调了我的那份空洞。这是好的。因为一旦确定了某种态度后,剩下的就只是昂着头承受它了。
晚上下班后走环路上看到一路的路灯,很美呢。绵延不绝的两排,因为光晕的缘故,远看去像空中浮着两排金莲花。而且第一次意识到,路灯的延伸也不是那么自由的,它们得沿着路伸展的形状走。我以前把它们想得太自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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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't miss you.
2008-12-04
现在在听的是Amy Pearson的Dont miss you。推荐她的歌,很舒服的声音,比如那张who i am的专集。依然是洗完澡后片刻,整个身心都沉下来。我喜欢这在水底的感觉。白天的辛苦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上了年纪后容易健忘,自动过滤不开心的事,把时间拿来开心都来不及。极少抱怨——已经倒霉了一次,再通过抱怨重现一次,双倒霉,这样的傻事不做。
今天骤然降温。出门时险些被风卷走,露出的手像被刀子剐得生疼。今天的寒冷很可怕,是那种豪门里的小姨太,阴险的狠。一阵一阵都是最尖利的刀,剐一刀就是一刀,从不失手。一般的寒冷是街边泼妇,大块头,大嗓门,只会吼几声,或撞你,是一种均匀的鲁钝的疼,轻易可以忍受。
喔,现在是Daniel Powter的FLY AWAY。每次它一响起,我就忍不住要舞动呢。所以我现在要飞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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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titled.
2008-12-03
在听Pink的新专辑Funhouse。虽然不太喜欢她的扮相,但她重金属hiphop以外的蓝调还是不错的。嗯,洗完澡带着一身清新听好听的歌,很惬意。有那么一点随便写点什么的心情。舒适。
把另一部韩剧《快刀洪吉童》看完了。汗,遭到很多人耻笑。但确实很好看,还让我落了泪呢。但人落泪时,大抵不是为了眼前那事物本身,而都有些伤古怀今的意味,哪怕去杜撰些古今。落泪通常是借题发挥——所谓的升华,不经济,也无实效性。
但有些奇妙的想象,就是在落泪中生出来的呢。就像童话里,一股青烟爆开,一个大巨人,从烟底冒出来,摇着肩膀,呼呼呼,头一下就顶到天上。
《快刀洪吉童》剧本真的写的很有趣。尤其台词。我喜欢那些台词,饱含生活感,很少提到爱,但让人感觉满是爱,满是,令人心碎的爱。
我是个语言控,细腻敏感的语言总能打动我。所以我总是小格局,雕一小朵精致的花的那种。大格局的人是种一片花海。理想的状态是攥着自己的小花,到花海里去玩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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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t of me.
2008-11-23
正在听Daniel Powter的BEST OF ME,作为这个周末的终结曲。当然,我需要一颗安眠药才能尽快跨进通往新一周的睡眠。轰隆隆——我就要坐着周际列车,驶向下一周了。而那颗小小的安定就是我给列车加的煤——我的列车是烧煤的。
我的睡眠能力向来脆弱,无法在大小睡眠之间伸缩自如。比如我今早一个懒觉到十点,就预支了我今夜的睡眠。小小的安定片有时就减轻了我困不得睡的痛苦。我特别不喜欢失眠,害怕那种干燥和苍白,因为越有心对抗,就越被它们打败。
看了一部韩国电影《电影就是电影》,血腥暴力的一部动作片,很不错。讲的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对抗,残忍,但更多是温情。金基德的弟子导演的。金基德的代表作我都看过,不太喜欢它们的灰暗,但确实也有独特风格,有种神鬼气,飘出尘世的。
《电影》里两个男演员都很不错,帅那是不言而喻的,演的也相当好。姜志焕自不必说,尽管最喜欢他笑,但扮起酷来也摄人心魄。哦,姜志焕,他怎么可以有那样一种安祥又纯净的气质呢。不笑的时候微露整齐洁白的牙,像乖巧的小孩,笑的时候,像你一拉开窗帘就闯进满室的阳光。总之有一种让人很欣慰的温暖。
苏志燮很出乎我意料,表演亮了我眼前,我以前以为他只会一动不动地含住他那呆板的眼神,原来也会很灵巧地运动它的。
最喜欢他们在泥地里的打斗,很震撼眼球和心。还有结尾那个镜头,两个男人,一个血流满面,一个眼含着泪,那一瞬间,不长不短,正好戳到人的心尖尖,心酸得想落泪。但对于没有怀着深情看的人,那个瞬间有可能就被忽视了。嗯,我是怀着深情和认真看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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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 is my silence in another room.
2008-11-16
这两天迷上一个韩国男星,姜志焕。太迷人了,我所看到的他的一切,尤其是笑容。套用一句道明寺的话:“我对他很有Size (sense)。”
就是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他演的《火花游戏》,被彻底吸引住了,“哇哦”,再凶猛地叫一句,太令人心动了。心动地感觉还是不错地,一片柔软,有希望通向幸福。最心动是这心动永远不可能导向美梦成真。就是如此。想着要成真,有了欲望,不管得偿不得偿,都免不了从头到尾的痛苦。
我被这美妙的心动驱使着,昨天从白天看到黑夜,深夜两点,一口气在网上把《火花》看完了。只希望看到他和我喜欢的那个女主角能有情人终成眷属。成了,但是以一种克制的温馨的姿势。我扼腕,很不满足,他们应该来一个深情的长吻的。
发痴完毕,贴两张照片,他令人心醉的笑容和笑时眼角的鱼尾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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喧闹过后的安静是炮杖炸后飘落下的碎屑,在半空中轻轻翻转,隐隐地。人们都不说话,低着头,走在无力的残遗里,等待有人打破寂静。
唱得再欢,笑得再大声,都只为了掩饰心里的沉默。谁说沉默是因为无话可说呢?沉默是暗藏得太多,堆积着,找不到合适的人诉说,堆积得心微疼。
沉默是张薄封条罢了,封住幽深的洞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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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fe is good; I cant complain so far.
2008-11-06
有一个美国同事,男,47岁。英俊潇洒,年轻时应该是光彩夺目的。“小姑娘小姑娘。”他总爱这么叫我。这让我在他面前肆无忌惮,以孩子自居,抹去了性别,不介意偶尔撒欢。“小姑娘。”夏天时有一次他捏我的上胳膊。他只捏了一下,不抚摩,不停留,是真的对一个小姑娘的模样。然后他告诉我如何判断一个女人体质是瘦还是胖。“你胖不了。”他捏完后断定,一副深谙女人的得意。他还会做兰州拉面,是自己和面发面,全套程序,最后抡着胳膊抖着拉。
他的msn签名是一句赤裸的黄笑话,中文的。对此我肆无忌惮地嘲笑了他一番。“千万别乱说话,”我说,“这很NASTY." 他不屑一顾,抛给我一记轻挑的口哨。然后让我看他的手机屏幕,是一幅他画的油画,一个挂着乳房的裸体女人,色彩明亮。我猜那是他的情人,我有次无意看到他的手机画面,一个短发中国女人。我一时说不出话,不是因为那葫芦状的乳房,是因为瞬间对它们和那个女人的联想。时间短促,我来不及想完他对着那个女人画画。他以为我害羞了,抬口就说哦它的色彩是很明亮的,不是么?我说是,你会成大师的。“凡高!”我对他的背影喊。
他爱画油画,在美国海军服过多年役,到过很多地方,仍在漂泊,是道地的水手。我爱跟他聊天,听他说奇异的事。有一次在地铁里他告诉他有好几只枪,在美国,他是个好枪手。我们站在地铁的中央,“砰!”他抬手作枪状打了我一枪。我没有应声而倒,“砰!砰!”我还了他两枪。
他合同期到了,不肯续约,准备回美国。“我累了,在这里很多事情我不能控制,我要回美国了,但我明年会再回来的,去大连也许,我该去一个有海的地方。”那个短发中国女人会怎样呢,看样子她已不年轻,我立刻想。他的话听起来不包括其他人。
真奇怪,每个人过的生活都是不可探明的,被探明的又不尽然就是生活。可是肥肉里流出油一般的想象啊,已沾了我一身一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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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梦境也许是比较好玩的事。
昨天梦到我在英国时最好的朋友,梦中她的身影像张学友《情网》MV里那个美女,总往前跑,被烟雾缭绕,在彻底消失的临一刻含情回眸,让凝视她的人更伤感。
这个梦又让我想她。为了躲避想而不得见的忧伤,我尽量避免想她。对于温暖的态度,我有时是比较粗暴的。得不到,就想也别想。当然,做到这一点,修炼的路还长。但这是一种态度吧,某种雷打不动。我一直希望我能做到雷打不动,但有时摇晃得比谁都厉害。可一想,摇就摇呗,多大的事啊。果然,日光之下无新事,也从无大事。
所以有时候我想她会想得哭,在深夜里,临睡前,我侧躺着,眼泪直接从眼角横着往下流,很快,很短。不是竖着往下流,那是绕了一条更长的伤怀路。友情大抵是比爱情甘甜的,我猜如此。她给我的友情,因为在英国那个冷寂的地方,更添了一层暖。那个地方多多少少是会让人哭的。她哭的比我多,因为她待的比我长。后来就一起哭。哭完了就笑。很有点像彼此的唯一。缘分是很有意思的事,交朋友更要靠它。交情人不一样,至少有花,有礼物,它们会帮忙。而朋友,就靠身上的那点气息,闻一闻,对了,就会像两条小狗一样并肩走。
清楚地记得一次跟她同睡一张床。好象是记忆中第一次跟同性睡一张床。一直不习惯跟同性太亲昵,不是生疏,是害怕那种粘腻,有点会让人颤抖。那晚上我很拘谨,虽然两个人在不同被窝里,但我一直不敢靠她太近。但又觉得开心,带着一种自我开发的欣喜。她点着她的鸭蛋一样的床头灯,一只蓝一只红,我记得是。我们在灯光下谈心,直到她睡去。我没有睡。长期脆弱的睡眠能力使我一晚上很难适应那张陌生的床。然后我就听着她打鼾。她很小,鼾却很可观。我欣赏着它在暗夜里竖直地起落,以一种老外婆般的安祥。再后来我感受到夜的干燥,和自己的干燥。夜深处的失眠像水泵一样抽干我的水份。我长期与它对抗,却总处下风。我不甘心地辗转反侧,那使我安心些,觉得自己还在抗争。床不大,我怕惊醒她,就悄悄抱了我那床铺盖下了床,摸到了客厅。她的家铺着地毯,到处都软,我在漆黑里渴望摔倒,甚至昏厥,那将是无声息的,一种从失眠中安全的解放。
后来我就躺在沙发上,它是鹅黄色,污渍有点沾染了它。我躺在上面观察了整个夜,目不转睛看月光透过她红黄条纹的窗帘,在她松木书架上移动。我还迎来了那个岛国的又一个清晨。清冷的,悬着露珠,又寂静又生机暗涌,朝阳刺着我一夜空洞的辛酸的眼,刺出一些泪,说不明其中的酸楚。
几个月后我就彻底离开了。我像末日一样焦急地给她做菜,烤蛋塔,带着一种最后一次机会报恩的恐慌。最后一天她带我去市中心拍照,拿她的单反。我们走街串巷,爬上爬下,我极尽可能地摆各种姿势。我们终于捉到一个人给我们拍了合照几张。天光已暗。
我走的那天天光大好。很热,我跑到飞机上时已满头大汗。我给她打最后的告别电话。说了很多,互相叮嘱,我听到她在哽咽。我其实早已泪流满面,一个巨大的哽咽噎住了我,我趁机挂了电话。我一低头,眼泪就落到她连夜给我刻的一张装满我们照片的碟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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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xt plane home.
2008-11-04
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晚上回家路上听到一首动听的歌。昨天听的是Daniel Powter新专集里的next plane home,十足应景。心里温柔一动。好象也就是听到一些动听的歌时才能心生柔情了,被轻拭去一小片灰尘的感觉。感动的就是只拭去一小片,全直白白地显露了,倒又失了珍贵和美。
日渐鲁钝了,在丧失性别意识。是不是因为一直心存焦灼呢? 焦灼这个命题对我来说一直很神秘,因为不知道别人是否也如此,处于一种常态的焦灼。孤独是一种常态,我不想再去验证,也蛮横而笃定地相信这一点。而焦灼我拿捏不定。因为目及之处人们都爱展现自己的美满和欢愉。自足的心态是必需。但报喜也是大多数人的虚荣心。营造一种欢乐的气势,被鼓掌被羡慕。人们总偏爱高人一等,要做站中间椅子上发言的那一个。但我认为,幸福是说不出来的。说出来的往往都是缺口。所以那些展现出来的幸福,多半是塑造的吧。
关于塑造,年轻时爱做这样的事。急于表白,剖白,迫不及待要establish自己的image. 上年纪后,一切只图舒服。不石雕般直立了,而呈一种流的样式。我喜欢这感觉。散的,流的,在相熟的人面前,甚至滩了一地。年轻时要高,而年老时,喜笑怒骂,不可扭转地低下去。也不可扭转地凶悍起来——对于自己,对于这人生。而那一支曲的温柔,也只在回家的路上。
城市外环灰尘弥漫的路上,巨大的夜将路灯含在嘴里,漆黑的地方是它将灯咬破了,飞扬的碎片随时会割破人,让人又幸福又恐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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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 just stay put ok?
2008-10-29
在网上听了Daniel Powter的新专辑,依旧很好听,还是那种摇曳的感觉。Fly Away, Best of Me...喜欢他是因为他即使悲伤,也能唱得很摇曳,自有一种悠闲的乐情。
我想人性之贱,莫过于喜欢偷来的东西。比如偷来的时间。见缝插针样的时间总当无价宝,希望它再放大再放大。本来只能插一跟手指头进去的,后来希望能在里面翻跟头才行。而大把整齐的时间,当草纸一样使。
动物只凭本能,觅食,交配。而人还喜欢偷这一种刺激。是不是也显出了人类的高贵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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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想看王世襄的《锦灰堆》啊。单这个书名就让我陶醉了。
非常想拉一个书单买些书来,简直想得DYING了。
听了一段梅葆玖的霸王别姬,大致还记得里面一句词:大王在帐中安睡,我在帐外且散愁情。莫以名状地感动,也觉得能欣赏到其中的柔情万种。不知道哪根脉被打通了,越来越觉得京剧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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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is an arse.
2008-10-04
看到芬兰建筑师沙里宁一句话:建筑是一本书,能够反映一个城市的抱负。对极。
像大大小小的楼一样,人的巨与细的举止何尝又不是在反映他的抱负的呢。尤其那些细致末节。散发各种气味,柠檬的,辣椒的,腥臭的。。。只为添材加料,烹成人这一盘菜。
不管看什么书都是不错的。很沉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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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 sucks.
2008-09-14
1)地铁里有一对女人,站在我前面,十指紧扣。还是头一次见到女人十指紧扣。。。她们一定是Les吧,我盯着她们的手,当下浮想联翩。。。
2)一点都不喜欢Radiohead,Nirvana这样的Alternative 乐队了。年轻时一度很迷他们,是伪迷,那个时候觉得听他们比较酷,其实跟愤怒不愤怒不大相关。
大概是真的老了,现在Muse这样的对我来说已经有点重。现在倾向是舒缓、和风细雨的。。。悲伤可以是长期基调,但只能吟吟啜泣,不能太喊,喊得脖子筋都扯起来那种,当然更退避三舍了。
然而一直不变的是喜欢爵士。最近还怀旧,连Frank Sinatra (没拼错吧?)都翻出来听了。
还是不喜欢美国的以Sarah Connor 为代表的blues。Soul的唱法也不喜欢。都太粗糙,太咏叹调了。
这么多年还是迷Bee Gees那样的英式摇滚。不愤怒,温情而浪漫。尤其那种男声假唱成女声,细腻得仿佛心里再小再蜿蜒的坑坑洼洼都能填满。所以后来喜欢James Blunt,Daniel Powter,都是因为他们的声音像女声吧。MIKA也有一点,但他的声音太直和干燥了,不够妩媚。总之有够变态,觉得男声女唱特迷人。总之喜欢的都是小情小调,格局小。
还比较迷Craig David,他的2 step garage曲风很不错,婉转妩媚虽不足,但听着有种特别的巧克力一样的甜美。
3) 哦也,今天日志写这么长。hold on.hold on. hold on tight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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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有趣。下班后恰好跟一个来自加拿大的同事同路。在地铁里瞎聊天,中途我问他同性恋里男女性别分工的双方到底各是哪个词表示。他说一个叫top, 一个叫bottom。
很形象嘛,听了登时心里一乐。
他又接着说,或者一个叫giver, 一个叫taker。
更乐,不仅形象了,连意境都出来了。看来英文讲逻辑,意境上也不比中文差。
当下同事看着我坏笑,说你问这个干什么。为了维护我一向的端庄形象,我立刻正色道,没事,只是好奇。
确实只是好奇。以前好象听说一个叫T,一个叫p? 懒得查证。现在看来是T和B?
我更喜欢giver 和taker。把那种快乐和痛都表达了出来。很是乐极生悲的两个词。快乐到极点,只能生痛,以便有出口。
所以乐极生悲这个词,断然不只是贬义,里面的颂扬和得意多着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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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上在放Eric Clapton的自由驰骋2001巡回演唱会。难怪一晚上吉它那么好听。动人心弦,听的心都碎了。
Eric Clapton唱最后一首歌,Over the Rainbow. 先是一段吉它独奏,尖尖的,轻盈的,细碎的。像天空中缓缓洒落下的银粉,能看到光亮,但是一点不扰人。
然后他一个个念他背后吉它手,鼓手,贝司手的名字,一共五个人,看样子都上了年纪。
熟悉的Over the Rainbow。Clapton原来那么老了,比我2001年时看到的封面上的他,也比这几年想象中的他,还要老。而何况已经7年过去了,那么他现在应该更是另一番老。
记忆中他似乎总是唱那首悲伤的Tears in Heaven的样子。
最后一首歌后,6个老家伙携手向观众鞠躬。那一刻很感动,心里某根弦被拨动。他们笑容恬静,舞台中央幸福得几乎有些孤寂了。
看着他们,脑中莫名闪现出一句英语,仿佛就是我当时的心,于是记下来做题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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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BC对北京闭幕式的报道大体很NICE。只是有一段看似中立,却还是有点别有用心。不过还好,那个“BUT”用在了后面,如果换一个地方,司马昭之心就昭然若揭了:
“China staged the Olympics against a background dominated by fears of pollution, worries over security and protests about its human rights record.
But the sporting action was enthralling, with highlights including Michael Phelps swimming to a record eight gold medals and Jamaica's Usain Bolt breaking three world records on his way to three golds.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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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博客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希望这次能坚持久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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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 title.
1999-11-30
1)下午和同事一起唱K。很High。卧虎藏龙啊,拉一起可以撑起一台演唱会了。买单时还都呼没过瘾,声称自己还没开嗓。
有趣一点:人再怎么High,都还有另一个小的我在一旁观望的,观别人,也观自己,是一种隐秘的清醒。
2)中文还是更美啊,比如今天唱歌时,很多歌词写的真不错,听了心里一颤一颤的。
3)一天埋头干活时突然灵光一闪,又诗了一下,于是记下来:
普洱汤沉冷月迟,锦灰堆吟秋寒晚。话里人间都是好,且说闲愁不凭阑。
小得意,觉得自己作的还挺好。可是也真够无聊。穷极无聊哦。









